前沿周刊

前沿周刊

威胁最終被民警製服

时间:2025-04-20 11:40:57分类:綜合

原標題:男子酒後放火 威脅民警 廈門市集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台海網8月11日訊 據廈門廣電網報道 和家人吵架後,醉酒自己一名醉酒男子竟然點燃被子,男放要燒掉了自己的火烧还手房間。民警到場處理時,房间這名醉酒男子還手持陶瓷刀,持陶瓷刀威脅民警,威胁最終被民警製服。醉酒自己10日上午,男放集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火烧还手檢察機關認為,房间男子的持陶瓷刀行為已經構成了放火罪和妨害公務罪。

被告人黃某出生於1962年,威胁住在杏林。醉酒自己去年12月23日晚上,男放因為帶孫女等家庭瑣事,火烧还手黃某和兒子產生了口角。這時,已經醉酒的黃某衝動之下,就想自殺。

被告人 黃某:拿起桌上剩下的白酒,往頭上澆,澆完了之後拿打火機,要點著自己,又點不著。

之後,黃某又拿起窗台用剩的鬆節油,往身上澆,但被家人勸阻了。之後,黃某獨自回到房間,又用打火機點燃了被子,好在家人及時發現並報警,明火才沒有蔓延開來,黃某本身也沒被燒傷。

被告人 黃某:當時在氣頭上,沒有考慮什麽後果啦。

之後,民警要傳喚黃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醉酒的黃某拒不配合,還手持一把陶瓷刀追趕民警,但最終被製服。經過鑒定,黃某患有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為障礙,案發時處於急性普通醉酒狀態,被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察機關認為,黃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以放火罪和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目前,集美法院還在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