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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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供出自己的己杀罪行

时间:2025-04-20 11:33:47分类:百科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洪德木 通訊員 陳欽燕 陳如晶) 發生在7年前的男偷女一起殺害賣淫女案,讓他過起了隱姓埋名的钱被逃亡生活。日前,抓招他因盜竊被捕,出自供出自己的己杀罪行,這起案件的卖淫真相才浮出水麵。莆田涵江區人民檢察院目前對犯罪嫌疑人史某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提起公訴。男偷女

雇工人帶到家休息2000元錢被偷走

2011年4月底,钱被永泰商人李某華在福州一勞務市場雇了史某和劉某兩個工人,抓招將兩人帶回永泰的出自租住處,準備讓他們先行休息後再帶他們去工地幹活。己杀到租住處後,卖淫劉某到李某華房間上網,男偷女而史某則一人呆在李某華女兒的钱被房間內休息。後來,抓招李某華的女兒回家時,發現自己的錢包開著,裏麵的2000元現金不翼而飛。李某華的女兒遂跑去詢問他,李某華回憶起剛剛找史某吃午飯時,史某已經不知所蹤,於是懷疑錢是被史某偷走的。但是李某華當時並不知道雇的工人姓甚名誰,也不知道他具體住址,所以沒有報警。

勞務市場守株待兔抓住偷錢的工人

李某華一直想將小偷繩之以法,並把被偷的錢找回來。於是他又到勞務市場去蹲守,看能否找到偷錢的人,沒想到真的碰到了史某又在此地找工作,李某華將其抓住,並報了警。

據史某交代,他一人呆在李某華女兒的房間時,看到床頭有一個錢包,打開錢包一看發現都是百元大鈔,共2000元,就動了貪念。思想鬥爭了很久,把錢拿出來又放回去,反複三次後,貪欲戰勝了理智,把2000元錢拿走後,打摩的到永泰縣城後坐車回福州。

100元嫖資變200元他曾持刀殺賣淫女

史某被派出所抓獲後,不僅交代了自己的盜竊經過,還坦白了一起自己七年前殺害賣淫女的犯罪事實。七年前即2004年1月,史某來到涵江某發廊,與被害人向某談好嫖資100元後在該店三樓的房間內發生關係。之後,因被害人向某改要200元嫖資,並威脅史某如不支付200元,便告其強奸,遭到史某的拒絕,隨即二人發生言語衝突。爭吵中,史某失去了理智,用雙手掐住被害人向某的頸部,並順手拿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割破其頸部。見到向某漸漸停止呼吸,史某很害怕,就從對麵房間的窗戶跳了下去,逃跑回工作的地方。第二天史某離開莆田,躲到福州的工地裏打工。

據史某供述,在逃亡的七年時間裏,他的生活並不好過,內心一直感到不安,良心備受譴責,恐懼不時圍繞著他。這次因盜竊被抓獲後,史某覺得應該要向公安機關坦白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他還表示如果被判處死刑,願意捐獻出自己的器官,這樣才能減輕自己心裏的罪惡感。